因为听障儿童听力语言康复有一个“三早原则”。
幼儿期人类语言发展的关键期主要表现在三个阶段:
第一个阶段:幼儿出生的8~10个月,它是婴儿理解语言意义的关键期。 第二个阶段:1岁半左右,它是婴儿口语发展的关键期。 第三个阶段:5岁半左右,是幼儿掌握汉语语法,理解抽象词汇以及综合语言能力开始形成的关键期。
听障儿童听力语言康复尽早的原因在于:
一、 在发展的关键期内为听障儿童全面康复和发展建立基础,容易取得事半功倍的康复效果。
二、 利于充分挖掘、利用听障儿童个体残余听力和语言获得的可能性。
具体实施要点有:早期发现(early discovery)、早期矫治(early rectification)、早期教育(early education),也有人解释为早期发现和诊断、早期听力补偿和早期教育,这就是目前我国对听力语言障碍幼儿采取的.
|